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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
前言
标准目次
总则
标准全文
出版信息
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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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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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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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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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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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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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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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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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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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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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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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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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 规程编制组开展了专题调查和研究, 总结了我国、我省近年来建筑工程应用消能减震技术的实践经验并借鉴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有9 章, 主要内容有: 总则, 术语与符号, 基本规定, 地震作用与作用效应计算, 消能减震结构设计, 消能部件的连接与构造, 消能器的技术性能, 消能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消能减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等。
        本规程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昆明理工大学、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注意总结经验, 收集资料, 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主编单位, 以供修订时参考。
1  总则
2  术语与符号
  2 1  术语
  2 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地震作用与作用效应计算
  4 1  一般规定
  4 2  设计反应谱和地震动输入
  4 3  地震作用计算
5  消能减震结构设计
  5 1  一般规定
  5 2  消能部件设计及附加阻尼比
  5 3  结构设计
6  消能部件的连接与构造
  6 1  一般规定
  6 2  预埋件
  6 3  支撑和墙计算
  6 4  节点板计算
  6 5  消能器与结构连接构造要求
7  消能器的技术性能
  7 1  一般规定
  7 2  屈曲约束支撑
  7 3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
  7 4  摩擦消能器
  7 5  黏滞消能器
  7 6  黏弹性消能器
  7 7  高阻尼橡胶消能器
  7 8  调谐质量阻尼器
8  消能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8 1  一般规定
  8 2  试验方法
  8 3  检验规则及判定
9  消能减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护
  9 1  一般规定
  9 2  消能部件进场验收
  9 3  施工
  9 4  质量验收
  9 5  维护
附录 A  复振型影响系数计算公式
附录 B  建议标准化产品规格及性能参数
附录 C  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附录 D  消能器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规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后地震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制定本规程

.0.2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新建建筑结构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及消能器性能要求与检验

.0.3 按本规程进行减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抗震设防是

       第一类抗震设防烈度度及以上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建筑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基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且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当遭受罕遇地震时消能部件正常工作结构可能发生损坏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特殊设防类建筑遭受极罕遇地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二类除前款规定以外按云南省有关规定应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建筑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正常工作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正常工作主体结构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不应丧失功能主体结构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其他新建建筑的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及消能器性能要求与检验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0.4 减震建筑的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的使用功能有专门要求时除应符合本规程基本抗震设防目标外尚应符合结构构件非结构构件和附属设备抗震性能有关标准的规定

.0.5 消能减震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及消能器性能要求与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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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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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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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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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