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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11 03:54:47     阅读数:1567   

        一、起草背景

201910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提出了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和绿色建筑7项行动方案,以及2022年的行动目标,并要求牵头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02037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云发改资环〔2020〕254号),对云南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并依据国家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省专项行动方案。20207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从创建对象、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4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省8月底前将报实施方案,每年11月底前报年度报告。2020728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筑节能处组织召开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视频会议,解读了文件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要求各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

二、主要内容

《云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行动方案》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原则,总共包括基本原则、创建对象、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5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包括三条内容: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具体举措是要通过创建行动,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建筑品质。二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创建对象。保留了《行动方案》相关内容,根据州(市)住建部门人事变动频繁的实际,为规范绿色建筑数据采集,在《行动方案》基础上增加了绿色建筑认定有关内容。

(三)创建目标。总体目标与《行动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只对绿色建筑指标提出了定量要求,其余指标以定性为主。同时,对创建目标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年度目标。2020全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2022年底,力争全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四)重点任务。与《行动方案》一致,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并根据云南实际对二级标题和具体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水平。要求新建绿色建筑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基本级要求。

二是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今后将分星级由部、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跟踪问效,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并将相关责任单位行为计入诚信记录保证评价质量,守护金字招牌。

三是着力提升城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等级,鼓励各地提高社会投资建筑绿色等级,探索推进温和地区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工程应用,打造一批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

四是提高住宅健康性能。这是一项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编制相关标准,推动住宅健康性能提升。计划依托城市生态小区和康养小镇建设,打造一批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项目。

五是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并于7月底发布了《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178号),旨在规范构件尺寸选型,降低生产成本,此项工作也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领导的关注。《实施方案》中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相关内容,原因在于目前钢结构住宅成本较高,而云南省经济欠发达,尚不具备大面积推广的各方面条件。

六是扩大绿色建材范围和应用。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但省里只有预拌混凝土和砌体材料两类产品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总体上来看还是种类少、规模小,需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市场需求,促进建材生产转型升级。

七是切实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力度。从鼓励企业实施自主或联合创新,建立省级住建系统科技成果库等方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八是推行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这是一项新工作,初衷是提高使用者参与度,倒逼住宅质量提升。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抓了5个试点城市,制定了验房指南,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问题。需要开展试点,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应用。

(五)组织实施。在《行动方案》基础上增加了2项措施,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推动绿色发展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倒逼工作落实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实施分类指导。五是加强动态研判,完善跟踪监测。六是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