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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00:00:00     阅读数:643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的方针,根据云南省政府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 “十二五” 规划》,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据《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 “十二五” 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各州、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十二五” 规划》,及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联系电话:0871-4321975

 

附件: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 “十二五” 规划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云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十二五” 规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在“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努力推动科技创新,按照厅党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提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基本思路,以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 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概况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设科技围绕建设行业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大了科技攻关的投入,加强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新技术应用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建设领域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建筑节能方面,我省通过建立建筑节能机构、完善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宣传培训和抓好试点示范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建筑节能的工作框架,建筑节能工作在全面启动中稳步推进。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为95%,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0%

 “十一五”期间(至201012月底),已完成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35.8万平方米。我省商品房有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列入国家示范,示范建筑面积达69.1万平方米,示范太阳能板面积为1.5万平方米,全省有26商品房项目列入城市生态示范小区。我省丽江、昆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列入国家示范城市,宣威市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总共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72亿元。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热水器检测中心列入国家级检测中心。启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应用项目,2009-2010年我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5个项目得到审批,补贴光电装机容量为6018.6KWp,补助总额8170万元。启动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582万元。启动以太阳能为主的绿色照明工作,加强半导体照明产品在城市路灯的应用示范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如500MPa热轧带肋钢筋,废止砖砌检查井等),取得良好节能效益。

二、基本经验

(一)建设科技

不断优化技术创新政策环境。在建设科技领域我省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政策文件,编制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坚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限制和淘汰落后技术相结合的政策,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各个环节的管理,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技术导则和技术规定,为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广和普及新技术,不断促进技术进步。

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全省建设系统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3项,其中11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试点示范建设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城市、企业、住宅小区和工程项目等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创建科研开发机制。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注重科研开发机制的创建,由于有好的机制,我省在建筑节能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节能标准的编制与实施、节能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建筑节能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07年我省建设厅成立了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的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担任成员,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建设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结合省情,制定了有关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规章。2005年,制定了《云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09年,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我省城乡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拟制了《云南省2009-2011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云建法〔2009449号)、《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配套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云建法〔2009450号),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下发全省实施。

强化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制度。各州市认真贯彻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相关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加强做好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工程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有效的促进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的单位和设计人员采取了有效处理措施。

大力推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了技术适用性调查研究。在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在农村积极推广太阳能技术以及沼气、秸秆制气等生物质能技术。积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发布了全省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包括了建筑节能玻璃、节能门窗,节电、节水产品和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出版了《云南省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图册》。

注重宣传培训。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各大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知识和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级建设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开展了关于政策、标准、软件、技术、产品等全方位的宣讲和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提高了建设系统内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意识和能力。

突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工作。采取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0-2008年,我省有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列入国家示范,获得国家补助资金3276万元,示范建筑面积达69.1万平方米;2009-2010年我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5个项目得到审批,补贴光电装机容量为6018.6KWp,补助总额8170万元;2009-2010年,我省丽江、昆明市被国家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6亿元。

三、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亟需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筑节能与科技激励政策亟待进一步创建,尤其是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三是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还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原始动力。部分设计人员对节能标准执行不力,少数地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没有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缺乏科学引导和必要的监管,尚未形成良好的建筑节能工作氛围,公众建筑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建筑能耗统计体制尚未建立。五是未设有建筑节能与科技专项基金,科研投入不足。六是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工作比较滞后。

 

第二章 “十二五”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势头强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好机遇和条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十二五”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面临的形势:一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节能工作,把这项工作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节能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在国家规划中作出了周密的安排。二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已经确定。明确提出建筑节能的核心是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是节约能源的根本。在节能的原则上也提出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明确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就是节能。三是经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筑节能工作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建筑节能工作在管理体制和机制上有了转变。四是新农村建设中的节能工作占据了整个建筑节能工作的半壁江山,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建筑节能工作至关重要。

一、我国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国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生产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耗量逐年递增,能源总消耗中有35%40%为一次性的不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的过度开采利用,已经使人类面临着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生态破坏、气候变暖等一系列严峻问题。我国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为使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高环境质量,必须从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入手,扭转能源浪费和能源紧缺的严重状况。建筑能耗是能源消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总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30%,如果不严格控制,每年将以1%的速度增长。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二、我省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

据统计数据表明,我省总建筑能耗约1000万吨标准煤,占全社会能耗的20%左右,这个比例以每年0.5%的速度递增。“十一五”期间,云南仍处在建设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建筑用能占全省总能源消耗的比重仍逐年提高,建筑能耗的增长导致能源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加快发展节能建筑,推进和实施建筑节能是云南各城市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三章 “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建设科技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兴建,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云南省“十二五”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开展建设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以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发展为契机,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城市)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保障作用,促进建设事业技术进步。

工作思路是:“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整合资源、引领未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主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保证作用,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

(二)建筑节能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50%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通过对新、改、扩建工程从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建设全过程的探索,不断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激励、保障、约束和协调机制,努力建立起适合省情的包括行政管理、技术支持、市场运作相互协调的建筑节能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水平,大力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的发展,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全面降低我省建筑能耗。

工作思路是: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重点抓好建筑节能与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为建设事业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奠定基础。

二、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建筑节能与科技规划目标

以节能和减排为先导,发展低碳生态型城市。开发资源节约型、高耐久性绿色建材,提高城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力争新增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50万平方米,到2015年全省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累计达1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利用面积累计达1050万平方米。力争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为98%,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5%发展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显著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十二五”的科技攻关,力争在建设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有重大影响、能够带动整个行业技术进步的实用成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以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促进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实施,强化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实现由抓项目向抓体制机制建设的转变。

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和稽查,继续做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纳入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及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加快建设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

加快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能耗动态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抓紧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启动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10个试点州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做好30个节约型校园平台建设和示范。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建设标准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做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其它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和验收。以太阳能路灯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

推进农村地区建筑节能。组织实施县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建筑节能示范,力争“十二五”期间申请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充分利用云南太阳能资源优势。

实施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扶植新型墙材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建设新型墙体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基地,组织编制并发布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加强建筑节能材料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

积极建设低碳生态城镇。积极创建低碳生态城镇,强化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在建设中,努力实现城镇建筑、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等方面低碳生态的要求,实现节水、节地、节材、节能。

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坚持普及宣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编印节能知识宣传材料,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增强行业和社会节能意识。继续强化建筑节能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力争“十二五”期间集中培训人次达1万人次。

 2.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主要抓手,加快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强化评价机制,广泛推广评价标识制度。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加强对评价标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具备条件的州市尽快建立评价制度,开展评价标识工作。选择工作成效好的州市总结交流经验,推广评价标识制度。扩大绿色建筑示范规模。扩大部计划项目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面积。督促和指导有条件的州市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形成省、市、县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的示范格局。

加快绿色建筑和低碳技术开发推广。组织申报低碳生态城规划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低碳生态城分级评价标准、规划与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城市、片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试点示范。

研究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模型和数据库。梳理和整合现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数据,初步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模型体系框架设计,搭建管理信息平台和仿真平台。

扩大绿色与低碳技术合作交流。开展与国内外在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技术、政策和管理层面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做法,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指导办好第二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3.抓好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我省建设科技重大专项,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镇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创新和完善技术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 

4.强化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加强后期管理,提炼技术成果,形成成套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做好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后期管理和验收管理。根据科技支撑项目、课题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严格做好验收工作。组织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凝练科研成果,总结技术示范和应用经验,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推广转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健全建筑节能与科技组织领导机构。要求全省建设行业各级主管部门提高对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充实机构人员,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机构职能;要全面落实分工合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建设各部门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各部门互相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增强宏观调控力和微观控制力。

(二)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的重要保障。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在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备案、房屋销售等阶段,制定切实措施,认真落实。抓紧出台与国务院条例相配套的、具有我省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节能条例》,并通过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不断健全和完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以昆明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楚雄等城市圈试验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作用,用好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新型墙材、节能门窗、再生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节能减排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绿色建筑的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和完善对建筑节能与科技示范项目给予政府直接补贴的地方经济激励政策,起到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各类建筑用能标准、能耗限额和超限额加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推进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制定采用可再生能源项目税费减免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

(四)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的关键所在。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鼓励企业建立科研开发机制,加大科研投入,积极研究推广省内外、国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形成研究一批,认定一批,储存一批,推广一批的科研开发格局。积极研究建筑节能的技术路径,对现已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研究、调查和评估,针对云南气候特点、资源条件推广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建筑节能技术。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充分发挥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搭建建筑节能与科技技术交流平台,加速信息的传播和技术推广,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的有效途径。建筑节能是市场部分失灵的领域,既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也不能完全依靠行政命令,必须从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两个方面来推动。积极探索建立节能减排融资机制,搭建融资平台,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建筑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一条龙服务。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节能与科技项目的信贷支持,通过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培育有效的市场服务体系,以完善市场的基本要素,激活市场的有效需求,逐步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

(六)建立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将建筑节能与科技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制度,切实加强运营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机制,将行政许可环节把关和日常巡查结合起来,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节能设计、施工标准。同时,积极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国家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力度。

(七)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放大示范效应,为全省大规模推广创造条件。“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取得良好成绩,有效地带动了各方的工作积极性,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开创了良好的局面。“十二五”的措施:一是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检测工作。二是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以太阳能光伏屋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重点,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更高水平发展。加强对光伏电池污染预防研究。三是总结示范项目经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关键技术设计指南、关键技术施工指南、关键设备可靠适用性评估标准等。四是研究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解决农村用能问题,启动一批应用经济适用技术的示范项目,引导农村建筑用能合理增长。

(八)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是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社会基础。节能减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必须全民行动,全社会参与,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调节、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普及建设科技知识和方法,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和促进环保、爱护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

第四章  建筑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规划实现举措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筑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政策法规、行政管理、科技创新和标准规范等方面全面开展。

一、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确立技术规程和标准体系框架

依据国家标准,针对云南的气候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建立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规范性标准化文件为补充的技术标准框架体系。

二、加强建筑节能示范工作

组织绿色建筑住宅示范小区项目,加强示范工程产生的效应,推动各地制订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标准图集和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工作。

三、依法强化监督,加强监管和检查确保标准规范实施

健全以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的审查、监督工作程序,切实规范监管行为。开展行政监督,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尤其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薄弱地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专项检查,督查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对存在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设计标准的工程项目依法处理。

四、突出公共建筑工程节能工作

在公共建筑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监管,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要按照要求,对办公楼、商场、旅馆、公寓、医院、展览馆、机场候机楼、剧院、体育场(馆)等在建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五、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依据《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开展改造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启动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内容的科技合作项目,借鉴国内外经验,探索我省的做法和机制。以政府机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为突破口,带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研究技术政策和措施,总结可推广的改造经验和模式,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和法规。建立政府办公建筑为主的能耗统计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超定额加价制度。新建政府办公建筑等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性的节能检测和能耗指标标识制度。

六、加强建设科技研究开发

要以智能、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为重点,组织科技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关键技术、设备和产品进行联合攻关,力争取得成果。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套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低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技术、高效集中供热热源和输配系统技术、高效热泵采暖制冷技术加快进行科技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核心的绿色建筑技术发展,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开展工程示范,以绿色建筑的发展带动节能建筑的发展,并逐步提高绿色建筑的比重。以节能建筑的发展带动墙体材料革新,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新型墙材技术产品的发展,增强物质技术基础,切实解决技术产品可选择性不足的问题。

七、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一。“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加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以城市示范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以及产业化等工作。在示范城市及示范工程取得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技术标准、成套技术和配套的政策法规。结合新房建设,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应用,充分利用农村建筑容积率低,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特点,按照循环经济的方式,研究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风力发电、沼气等经济适用技术并进行应用示范。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