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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00:00:00     阅读数:1127   

云建标函〔2017101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云南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提出了《2017年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36

 

附件

 

2017年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完善标准定额体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对城乡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工作

(一)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制、修订工作。不断强化标准制定与行业需求紧密对接,做好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标准编制质量。结合云南实际,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

(二)加大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力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强化工作机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重要标准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光纤到户、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实现标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确保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准确、有效地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三)积极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员履职监管工作。各州市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标准员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充分发挥现场标准员的作用。

(四)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备案和清理复审工作。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做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上报标准定额司的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已发布5年以上的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复审,提高标准时效性、科学性。

二、持续加强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

(二)继续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建筑产业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编制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行业诚信经营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和个人执从业行为动态监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逐步营造“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环境。

(四)继续做好营改增政策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营改增前后工程造价情况的调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宣传力度,避免政策误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才素质

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训计划,不断提升专业人才素质,拓宽知识领域,培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组织好标准员的考试工作,修订考试教材,补充考试题库,完善考试相关系统。进一步规范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系统。认真梳理我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总体工作,建立涵盖标准申报管理,标准查询,标准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诚信体系,标准实施监督,标准专家库等内容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

(二)继续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系统平台,逐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息。建立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平台。完善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系统,实现继续教育网络化教学。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积极引导协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于企业和人员的能力。充分发挥协会人才聚集优势,组建标准、造价专家库,让更多行业精英参与到行业管理和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

指导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主办单位

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联系电话

电话:0871-64320643